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
親情與婚姻的關係中,道德的牽絆
往往凌駕於血緣、感情跟法定的關係之上
上禮拜老漢在電視上看到個真人故事
不由得感嘆,在這些維繫的因素之外
也許我們也該站在,「人」的角度去看當事人的感受
而不是以世俗的道德價值觀,或是過時僵化的法條去判定

這是勵馨基金會的輔導案
當事人從小學高年級開始,就被母親帶著,四處陪酒賺錢
上了國中不久,被親哥哥性侵
但是母親卻認為,女兒的貞操與其給外人,不如留給自家人
而漠視縱容自己兒子的獸行
不久,學校老師發現小女生的異常
介入了解後,透過社工的協助
幫助她脫離,這個價值觀變調畸形的家庭

多年後女兒嫁做人婦,當了媽媽,有個美滿家庭
她決定原諒自己母親,要重修親子關係
但是老媽媽惡習不改,還是把女兒當搖錢樹,對她需索無度
當女兒不堪負荷時,甚至認為
反正女兒以前都「賣」過,現在下海也不是難事
如果不下海
還有兩個孫子,賣一個來賺錢給阿嬤開銷,也是合情合理
最後,當女兒對母親徹底死心時
母親居然威脅女兒,如果不從她意
就要引用民法裡撫養義務的條文,提出遺棄的訴訟
讓女兒一家骨肉分離。

天下當真無「不是」的父母 (子女) 嗎?
再看看上禮拜,嗑藥嗑到昏了頭,打死自己祖母的渾蛋傢伙
講「法、理、情」,自古皆然
但是老漢以為,讓自己活得「像個人」更重要
當家庭的功能,從「避風港」變成「地獄」
父子無親,長幼無序,夫婦無別
這個時候,除了當事人,設法脫離那個環境
社會、法律、政府更應該發揮各自的功能伸出援手
讓悲劇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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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ger565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